保障性住房建设探讨202X年X月202x年12月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有所居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已逐渐发展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工作也驶入了“快车道”。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发挥住房保障的社会作用,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目前市政府相关指导性文件尚未出台,但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已于近期正式印发。
该文件主要下发给人口净流入超大、特大城市,明确要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
并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集、保障对象和标准、配售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给,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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