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调研报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202x年12月16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我县是地处桂西北地区的“十三五”时期深度贫困县,在脱贫摘帽后,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和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双优”的好成绩,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中该县的群众满意度在全区排名第一,部分工作获得国家及自治区层面充分认可。
基于此,认真总结我县近年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做法,深入探讨今后优化的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实践(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和政治优势。
一方面,我县坚持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坚持脱贫攻坚期好的做法,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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