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与相关单位及“两代表一委员”协同监督工作的方案为着力提高党内监督实效性,调动外部监督积极性,扎实推进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贯通融合,切实提升协同监督效能,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根据X届市委第燃轮巡察(纪委监委机关专项巡察)关于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监督协同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职责协同监督工作共涉及相关单位ZZ个(名单见附件1)、拟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相关个人ZZ人(名单见附件2),工作职责如下:相关单位:(一)区属各相关单位要确定联络员1名,负责问题线索移送及会商会议对接等相关工作;(二)区属各相关单位要立足职能特点和本系统领域工作优势,充分发挥职能监督职责,按月(每月5日前)报送问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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