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淬“三团烈火”锻“俊逸风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
“无规矩不成方圆”,明晰“底线”,方能“拾级而上”。
党纪学习教育并非“一朝之功”,基层党组织要挑起重任,淬“理论学习”“模式创新”“应用实践”三团烈火,持续增强纪律意识、深化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为高质量发展锻造“俊逸风骨”。
淬“理论学习”烈火,“专”与“兼”融合,优化“师资配置”,锻造“烈火焚烧若等闲”之“忠诚风骨”。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党的纪律是规范行为举止的标尺,是自我约束的基石和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要想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基层党组织首先当思“谁来教”“学什么”两个问题,要整合党校“专职”导师和其他领域优秀“兼职”导师,创建党纪学习教育“品牌课程”,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逐章逐条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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