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网络慈善规范发展(纵横)不久前,民政部发布一则关于防范“假慈善、真行骗”违法活动的提示。
一些短视频主播假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之名,骗取广大网友的同情和善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近年来,慈善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
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社会慈善意识日益普及,网络捐赠、慈善众筹、慈善信托等创新方式不断出现,对慈善事业的管理更加规范。
然而,一些网络主播用“摆拍式慈善”“表演式慈善”,“卖别人的惨,挣自己的钱”,严重背离了慈善本意。
有的还通过“骗捐”“敛财”等行为获得不法收入,涉嫌诈骗犯罪。
爱心无价、慈善可贵。
被曝光的假慈善、真行骗做法,不仅伤害了视频中出现的老人、孩子,也骗取了广大网友的善意和同情。
对假借慈善之名牟利、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抵制。
维护公序良俗,需要法律的强力约束。
我国现行的慈善法等相关法律,对不同程度的欺诈违法行为有明确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措施。
实践中,在让不法者受到惩罚的同时,还应曝光恶意行为,让意图效仿者望而却步。
此外,不少假慈善行为集中出现在网络平台。
对此,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督促监管发布信息的网络平台,切实履行涉及慈善活动的审核责任,减少造谣、炒作、制造“悲情戏”等不良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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