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党纪与国法关系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延伸出“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的普遍共识。
随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全面领导不断深入,党纪在更多层面上与国法紧密关联。
党纪与国法在法治体系内部逐步由相对分离发展为相互交融,二者的关系也进一步得以延展,并呈现出类型化特征。
以此为视角,可以将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概括为并行不悖、结构耦合和衔接协调三种类型。
一、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是指党纪与国法在各自体系内运行而不相违背。
构成这一关系的前提是党纪与国法在共同遵循法治原则下相互独立、遵循不同的逻辑运行方式、党纪与国法并行应遵循“不违反”原则。
(一)党纪与国法在共同遵循法治原则下相互独立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法律是社会规范体系中最重要的规范形式,此外还包括团体规章、行业规范、道德规范等。
而法律是公民的最低行为准则,其他规范都不能突破法律规范的“底线”。
在现代社会,社会组织或团体为实现其组建宗旨,都可以在法律积极明确授权范围或消极默许范围内自主制定规章制度,用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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