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创造更好的人口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重点,完善生育服务支撑体系和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改善人口结构,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云南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服务管理制度完善优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4%0以下。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普惠性托位达到27个以上。
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