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近日,我们组织开展了“一定三有”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结合村级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对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情况进行调查。
现将我市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政策(一)中央有关政策。
X年X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X]X号)。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一是保证合理经济待遇。
按照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
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
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三是拓展发展空间。
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等。
(二)省级有关政策。
X年X月,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XX委组综[XX]X号)。
《实施意见》要求,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措施。
一是保证合理经济待遇。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同时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业绩,发放绩效补贴。
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相应增长。
二是完善保障措施。
将在职村党组织书记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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