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电子烟监管行刑衔接研讨会上的讲话202x年11月10日,国务院决定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把电子烟纳入监管以来,我区各级烟草专卖局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电子烟监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总结前一阶段电子烟监管行刑衔接的经验做法,研讨相关疑难问题,推进电子烟监管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增强行刑合力,努力推动依法依规查处各类涉电子烟案件,维护辖区电子烟市场正常秩序,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当前全区电子烟监管面临形势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外监管政策趋严,出口回流压力增大。
近一两年,国外电子烟监管政策趋于严厉,美国、欧盟、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产电子烟主要出口目的国家和地区均提高了电子烟市场准入门槛或禁止销售非烟草口味的电子烟,国外电子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据海关通报,自202x年10月1日国内电子烟监管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出口回流的压力明显增大。
(二)我区区域位置特殊,非法生产转移趋势明显。
一是毗邻广东。
深圳、东莞是我国电子烟主产区,产量占全球的90%,电子烟纳入监管后,原有的部分电子烟企业没有申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而转入暗地生产经营。
二是面向东盟。
我区毗邻越南,面向东南亚,是电子烟出口东盟国家的重要出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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