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政策标准“一刀切”制约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效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始终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中央连续12年在一号文件中强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统领作用。
但由于我国境内地域地形地力条件的多样性、差异化,以及各地乡村产业发展的明显差距,一些“一刀切”式的政策性规定在基层执行过程中相继遇冷遇阻,亟需因时因地进行调整。
一是目标任务“一刀切”带来执行囧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这本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是当前各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问题却导致该项任务无法执行到位。
202x年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202x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从种植用途、土壤性状、水土设施等方面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规定了严格的标准,明确规定了五类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和五类不可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
然而,一些地方为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不惜钻“耕地占补平衡”的空子,将地形平整、交通便利的高产农田圈占来搞城镇建设和工业项目,而把贫瘠、易旱的坡地、荒地补进永久基本农田,甚至在山地上开荒造田。
自然资源部202x年4月通报了全国67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或占补平衡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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