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位一体的问题分析与对策1.问题分析: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诉源治理,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的干警片面强调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怠于能动履职,远未达到诉源治理的履职要求。
二是素质能力欠缺。
不会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能力恐慌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一体化机制尚不健全。
纵向的上下协同不够,横向的“四大检察”融合不足,监督线索流转不畅,诉源治理效果发挥不充分。
四是社会氛围尚不浓厚。
个别执法司法人员认为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堵漏建制是找麻烦,甚至消极抵触、不予配合,影响诉源治理的应然效果。
对策:(一)诉源治理之要一以理念转变为先导,强调“思想之治”。
一是在刑事检察条线内,要树立“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
以往我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职能偏重于“犯罪治理”,随着社会发展,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应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防患于未然。
二是在检察机关系统内,要树立“一体化”理念。
横向上,既应当强化“四检融合”,通过线索移交、团队配合等方式发挥一体化优势,促进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的源头解决,也应当加强区域融合,通过跨区域移交线索、办案协作、专项监督等方式,促进宏观统筹、根源治理。
纵向上,应当加强上下协同、接力监督,将个案效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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