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发起全国生态日绿色行动倡议书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x年8月16日8月15日,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绿色低碳行动,兰溪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发挥绿色低碳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你我同行”的浓厚氛围,共同倡议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1.节约用电。
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节能设备,合理使用灯光照明。
自然光线充足时,尽量不开灯,少开灯,杜绝长明灯现象。
公共照明按需启用,避免浪费。
合理使用空调,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空调开放时应关闭门窗,自觉按要求关闭空调,避免无人时空调空转。
计算机、打印机、热水器、碎纸机等耗电设备不用时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
2.节约用水。
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严禁跑冒滴漏,发现有漏水现象及时维修;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增强节水意识,节约用水从点滴做起用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用完及时关闭,防止长流水现象,践行光瓶行动。
3绿色办公。
倡导无纸化办公,多用电子邮件或网络通讯工具。
双面打印,办公用纸选用环保再生纸;办公室设纸张回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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