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法学会一、抓组织领导,法学会自身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建设。
旗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下发后,第一时间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对落实《意见》精神和做好法学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要采取得力措施,推动全旗法学会工作上水平、登台阶。
特别是202x年以来,召开土默特左旗法学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调整了法学会领导班子,增补选举了54名常务理事、理事,发展个体会员94名,团体会员44个;向中国法学会推荐会员61名;向市法学会推荐理事4人,常务理事1人。
全旗8个乡镇3个中心、政法各部门和旗直有关部门都成立成立会员联络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法学会工作。
组建法律人才库,加强法律服务保障。
从政法各单位选聘16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资历深厚的领导干部作为法律咨询专家,按年度计划有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二)加强阵地建设。
旗法学会有专门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全套办公设施。
各乡镇(中心)、旗直各有关部门会员联络组都有活动场所。
目前,旗法学会已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人驻会办公、有专门办公场所、有专项活动经费、有学会规章制度、有正常活动开展要求、有实际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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