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党委制的建立和发展人民军队党委制诞生于我们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实践探索中,确立于红军时期,后来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几度消长,新中国成立初期被明确为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
南昌起义前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在军队中军师两级成立党委,支部则建在团级,军师团各级分别设立党代表,领导起义的前敌委员会也是党的组织,同时还借鉴了苏军的党团组织模式,在军队中设立党团,由革命委员会统一领导军事工作,党通过党团落实党的政策。
由于只强调“指导”而非“领导”,使得党不能对军队实施直接的组织领导。
党组织领导功能的弱化不仅严重阻碍了军事指挥,还对部队的思想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毛泽东通过领导三湾改编将全军交由党的前敌委员会统一领导。
其中,各级部队分别建立党的组织,班排设小组、支部建在连队上、营团建立党委、连以上设党代表,部队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从而在组织上保证了党对军队的领导,确立了人民军队党指挥枪的铁律。
这一创举把党的基层组织和军队的基层单位结合起来,使党的领导深入群众、抓住士兵。
对此,毛泽东后来指出,“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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