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调研报告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形势和任务,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因此,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找准角色定位的要求,积极探讨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如何正确处理工作关系、有效行使监督职能,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意见重大。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自身定位方面存在“三不现象”。
一是归属感不强。
由于部分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来源于驻在部门,有的接受驻在部门领导的惯性思维仍未转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归属感不强,对自己“归谁领导、对谁负责”认识不清、立场不明;二是角色定位不准。
把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当作是“万金油”、“全能将军”。
比如: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纪检监察人员一定是成员,事事参与;突发事件、案件举报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去配合解决,情况反馈要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执法办案、涉案物质管理、购买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也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见证签字,纪检监察干部把大量角色定位到本职工作以外的事务上;三是两边都不得罪。
即怕得罪驻在部门工作得不到支持,又怕纪委继续把派驻机构当作内设机构,一样分摊任务、布置工作,虽然明白自己的角色,但存在畏难情绪,因而不敢碰硬,影响了实际职能的发挥。
(二)履职监督方面存在“两缺乏现象”。
一是缺乏监督标准。
由于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程序和具体规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与内容不够明确,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的工作方式不规范,工作内容不一致,工作标准不统一,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是缺乏监督手段。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工作重点、职能划分、权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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