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3355”机制助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一在全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推进会上的发言月河镇党委书记杜光华(202x年8月30日)月河镇位于县城以西52公里处,辖10个行政村,70个村民小组,4802户14030人,总面积442.82m2。
在基层社会治理运行过程中,面对基层综治体系建设不规范、机制运行不顺畅、多元化解力量整合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月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县综治中心“1351”工作模式为抓手,探索推行“3355”机制,有效破解了信访积案难化解、群众自治能力弱、群众遇事不找法、法治德治融合难、为民服务效能低等问题。
一、聚焦“三个强化”,夯实治理基础一是强化阵地建设。
按照“有工作机构、有固定场所、有人员力量、有制度配套、有职责职能、有信息支撑”六有标准,有效整合镇司法所“六室一站”,规范建设镇综治中心“一厅四室”,同步推进村级规范化综治中心建设。
二是强化组织机构。
紧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1844”机制信息化平台,确定镇党委副书记为综治中心主任,政法委员为专职副主任,镇综治中心、维稳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镇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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